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 宣传展示作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0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中专, 委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 )等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 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3〕8 )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二、征集内容

本次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内容包括: 劳动教育感人故事、劳动教育主题歌曲、劳动教育标语口号、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及劳动教育精彩视频五个类别。具体要求详 见附件 1-5。

三、名额分配

(一)各设区市:以上五个类别作品,南昌、赣州、九江、上饶、吉安、抚州、宜春各可分别推荐 8 个,景德镇、萍乡、

新余、鹰潭,各可分别推荐 4 个,赣江新区可分别推荐 3 个。

(二)各高校、省属中专:以上五个类别作品,各高校可分别推荐 5 个,各省属中专可分别推荐 3 个。

四、活动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委厅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处室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各地各校要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发动,引导全 省师生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

  2. 严格评选程序。各设区市及高校要自下而上,层层精心

遴选,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严禁简单指定作品推荐参加全省评选。要严把质量关,各类推荐参评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版权。

       3. 及时推荐报送。请各设区市、各高校于 2023620日前将推荐参评作品及《附件 6: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省教育厅,电子版发至邮箱。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均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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