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2〕12号)

作者: 时间:2022-04-30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中专: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 实施方案》(赣教规字〔2021〕2号)和《2022 年全省大中小幼 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赣教体艺字〔2022〕5号) 等文件精神,全面宣传展示各地各校劳动教育成果,进一步推 动劳动教育走实走深,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中小 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征集评选活动。现 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实效,不断发现和总结符合学 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合家校社生活学习环境的劳动教育典型案 例和劳动清单,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 引导大中小学生(幼儿)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努力实现家庭劳动教育常态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 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
  二、征集内容
  (一)典型案例
  案例要围绕大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组织实施、课程 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家校社协同机 制、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展开总结提炼,可重点突出 1-2 方面 内容。案例要体现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 可复制、可推广。所有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全省中 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区必须报送,其他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或学 校遴选报送。
  (二)劳动清单
  制定劳动清单,应从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劳动条件保 障、实施安全可靠、彰显学校特色等方面,科学评估和设立劳 动项目,细化劳动教育年级目标和要求,细分和延展劳动教育 领域,设计不同年级的劳动清单框架。
    1.遵循规律,有序衔接。围绕《实施方案》对大中小学和 幼儿园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纳入劳 动清单,突出重点,避免简单重复。劳动清单要纳入劳动教育 必修课程体系,避免劳动教育课程与劳动清单“两张皮”现象。 劳动清单要契合劳动教育时间节点,因时而设,因需而设,确 保劳动教育的接续性。
    2.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学校应基于校情、学情,制定集 学校、家庭、社会劳动教育于一体的劳动清单,覆盖学生学习、 生活的主要领域,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和劳动教育特色。在制定 劳动清单过程中,学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使家 庭和社会劳动教育与学校劳动教育同向同行。
    3.安全为先,适时适度。劳动清单不得选用具有危险性或 需要专业人员、专业器械操作的劳动项目,不得组织学生到无 安全保障的场所参加劳动,要科学评估拟纳入清单的劳动项目 完成强度和时长,切实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
  三、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推荐名额(应尽量覆盖各学 段),南昌、赣州、九江、上饶、吉安、抚州、宜春各 8 个,景 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 4 个,赣江新区 3 个。各高校和省 属中专可自主推荐。
  四、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劳动教育 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专家评审小组,加强针对性指导,精心遴 选,层层把关,择优推荐,推动学校劳动教育有效开展。
  2.典型案例以视频+文字简介形式,动态展示全省各地各校 优秀典型经验做法及成果,要求语言精炼、条理清晰、特色鲜 明。劳动清单可以表格形式,细化到学段或者年级报送。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相关高校和省属中专于 4 月 30 日前将 典型案例(含推荐汇总表)、劳动清单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大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0 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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