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劳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萍乡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萍学院发〔2021〕29号)及《萍乡学院“劳动教育周”的设置及实施方案》(萍学院发〔2022〕31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2025-2026学年面向本科2023级、专科2024级全体学生集中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将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时间与对象

(一)活动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第12-17周、2026年春季学期第3-17周

(二)参与对象

本科2023级、专科2024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为主要场所,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开展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文明寝室建设等日常生活劳动。同时,鼓励结合专业特色与社会需求,开展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服务性劳动实践。

四、组织与实施

(一)学时与安排

所有学生须在指定教学周完成22学时的实践任务(建议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3学时,周六全天安排7学时)。各学院应根据《萍乡学院2025-2026学年劳动教育周开设安排表结合对应学期参与劳动教育周的学院总人数统筹制定人员安排,确保“全员覆盖、周周有岗、学时达标”。各周参与劳动的学生人数及单次安排学时,可结合专业教学进度、实践场地容量、任务类型等实际情况灵活调整,2025年11月13日前将《萍乡学院2025-2026学年劳动教育周人员安排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附件详见OA)。

(二)过程管理

班级辅导员须在劳动周开始前与劳动周综合管理员联系,领取任务安排表,并组织动员会,向学生明确课程属性及考核要求。劳动结束后,由劳动周综合管理人员、辅导员与基地指导教师(如需)共同检查劳动效果。

(三)总结与考核

班级应在劳动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班级辅导员将本班劳动教育周活动总结及典型案例提交至教务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XX学院XX专业XX班劳动教育周总结及案例”。劳动教育周实践情况将作为“劳动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须申请重修。实践学分认定第六学期(专科第四学期)期末时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劳动教育周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学院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劳动教育周工作专班,细化本学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学校统筹、学院主责、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育人实效

各学院要精心设计劳动实践项目,将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的培养贯穿始终。各学院带班辅导员、基地指导教师如需须全程跟进,加强劳动过程中的指导与互动,引导学生深刻体会劳动价值。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总结交流,挖掘和提炼优秀典型案例,推广有效做法与经验,切实提升劳动教育的育人实效。

(三)筑牢安全防线,完善保障措施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与风险防范培训。各学院在组织劳动前,必须开展安全事项讲解,全面排查劳动场所、工具设备及操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劳动教育政策、知识与文化。要及时报道劳动教育周的活动动态,生动讲述学生身边的劳动故事,选树一批劳动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通过举办成果展示、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浓郁氛围。


教务处

2025115


单位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邮编:337055